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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补丁”又“钉钉子” 北京储备更多楼市调控工具

2017-08-08 09:06:5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将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进一步提高。在业内专家看来,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是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从供给侧发力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自3月17日北京开启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以来,市场逐渐回归理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北京市提出5年内提供150万套住房,用4个“三七开”的措施,兼顾刚需购房人群和“新北京人”住房需求。业内专家表示,北京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进行楼市调控,在需求侧抑制投机,在供给侧保障刚需,“双管齐下”推动市场平稳运行,体现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理念。

  “共有产权房”

  瞄准夹心层刚需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审核、分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该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2013年以来, 北京市已在自住型商品房工作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如供应对象限定为无房家庭、实行按区域分配、引入专家审查提升规划设计标准等,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一致认可。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今后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