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成都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将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2017-08-07 15:32:05    四川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8月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了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将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进一步培育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扩大住房租赁市场规模,鼓励住房租赁消费,进一步服务新市民安居乐业。

组公司

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业务

据悉,《方案》一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选取成都等十二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由此可以看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方向。” 成都市房管局介绍了《方案》制定的背景:成都作为“新一线”的领军城市,近年经济快速发展,对全球各类企业、各地优秀人才极具吸引力,住房租赁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是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因素,《方案》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以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

根据住房租赁投资时间长、见效慢的特点,《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如何组建?主要干什么?《方案》提出,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

成都将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