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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出口珠宝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17-08-04 10:02:1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广州海关隶属番禺海关在对番禺某珠宝首饰公司报关出口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公司申报出口品名为“18K黄金镶嵌首饰A”的货物中有颈链35件、手链25件的唛头标识为BVLGARI(宝格丽,意大利著名高级珠宝制造商,世界第三大珠宝品牌)。上述60件首饰总重量为220.18克,申报货值6684美元。

经番禺海关联系“BVLGARI”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60件首饰涉嫌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BVLGARI”商标专用权。目前,该案已立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番禺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将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