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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公司制改革不是“翻牌子”(2)

2017-08-02 07:31:1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从企业制到公司制,其中最大的改变体现为公司化治理与市场化经营,目的是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真正确立起来,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这并不是翻一下牌子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变化蕴含其中。首先,承担的责任变了。企业制下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下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按照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其次,经营主体变了。在企业制下,国有企业是不完全的市场主体;在公司制下,企业是完整的市场主体,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也是最大的变化所在。对于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来说,上述改变可谓铺平了道路。

总之,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制改革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手段;虽然困难较多,但这一步必须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