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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满月” 法律红利开始释放(3)

2017-08-01 14:02:1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中医药法施行前,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联合举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

获得第三届“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的中医大师中,就有广安门中医院的薛伯寿教授。

从医60余年,薛伯寿是杰出中医学家蒲辅周先生的入室弟子,系统传承了蒲老的临证经验,尤其对蒲老擅治外感热病的经验有更好的发扬。有专业人士曾对薛伯寿开出的九千多张处方作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只有1.6%的处方药味基本相同,如果把剂量加入分析,则没有完全相同的处方,体现了薛老精准治疗、个体化诊疗的特征。

为鼓励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作为一名中医,如果能师从薛老这样泰斗级的中医,那显然是幸运儿,广安门医院肛肠科副主任医师洪子夫就是幸运儿之一。

半年多前,去年10月30日,首届薛伯寿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暨收徒仪式在京举行。包括洪子夫在内的26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医临床骨干正式拜在薛伯寿门下。如今,有了师徒名分的洪子夫经常跟随薛老出诊,收获非常大,进步也很快。

像薛伯寿这样的国医大师,广安门医院还有两位,分别是路志正教授、刘志明教授。98岁的路志正教授、92岁的刘志明教授以及88岁的薛伯寿教授,时至今日还在每周出诊。“这些大医、大师、大家是医院之骄傲、中医之瑰宝、国家之财富。”王阶说,这种帮带传承早在中医药法出台之前,其实已经是广安门医院一直在做的。如今,这种被实践所验证的行之有效的传承方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今后将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动制修订中医药地方法规

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中医药法施行一个月来,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积极加强了本地区中医药法治建设,推动制修订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中医药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各省均已对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作出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其中,21个省已启动了中医药法学习培训工作,9省开展了中医药法主题大型宣传月(周)活动,4省开展了主题大型义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