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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公司告ofo小黄车侵权 并要求其赔偿305.5万元

2017-08-01 13:42:15    燕赵晚报  参与评论()人

7月31日下午,海淀法院官网发布了一则案件快报。

陈述称,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只央求被告ofo小黄车间断“小黄车”商标的运用,还央求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律师费用等算计305.5万元。

如今,海淀法院现已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此前ofo的品牌名一贯为“ofo同享单车”,本年5月17日才正式更名为“ofo小黄车”。

至于改名的要素,ofo的联合创始人张巳丁是这么说明的:“2015年以来,ofo的忠实用户已习气将ofo冠以‘小黄车’昵称,这次在‘ofo’元素基础上添加‘小黄车’三字,恰是体现了ofo尊重用户、融入用户的品牌寻求。”而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则是一家台港澳法人独资的科技公司,根据界面创业在企查查上获悉的资料,该公司主营软件开发、 软件制作、运用效力、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业务,小黄车这一注册商标是该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央求的,但从企查查上的资料可以看出,如今4个商标都还没有处于商标注册央求结束的状况,当然,具体情况仍是以法院发布信息为准。

以下为海淀法院案情快报全文:

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通知称,原告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其享有的“小黄车”注册商标专用权,就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原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就“小黄车”文字商标在第9类和第38类进步行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17541750和17541835。原告依法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这些商标均处于有用期内。2017年2月22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赞同,原告公司称谓从“咔扑(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