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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快递条例焦点:车辆能否进小区 索赔难怎破解

2017-07-26 10:58:2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随着电商的迅猛发展,快递业在最近几年可谓狂飙突进。国家邮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突破300亿件,继续稳居世界第一。不过,快递量上去了,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暴力分拣、私拆包裹、快递变慢送、快递件损毁或丢失、假签收、个人信息被贩卖……这些问题成为困扰快递行业的痼疾,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多发态势。

怎样根治快递行业的新病旧疾?7月24日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被寄予厚望。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曾参加征求意见稿讨论,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这种良性互动关系如何体现?围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结合当前快递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出三大焦点问题。

2016年7月,南京一名快递员在高温天气送货。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焦点一

快递车辆能否进居民小区

“最近还是别网购了,收起来太麻烦。”在北京市香山南路西山枫林三期居住的杨阿姨给女儿王艾琳下了最后“通牒”。原因是有些快递公司的车辆不能进小区,业主只能到小区门口领取快递。

为何出现这种现象?王艾琳向记者回忆说:“前一阵子,1名快递员把小区单元门撞坏并拒绝赔偿。6月底,物业公司就出台了一个规定,快递车辆要想进小区,快递公司就要与物业签订协议并交押金,以保证不再出现剐蹭和其他安全隐患。没有签约,谁都不让进。所以,业主只能跑到大门外取快递,物业也不代收快递。”

因为要在家看护不到两岁的外孙女,杨阿姨只能对女儿下了“禁买令”。

在王艾琳的介绍下,记者联系上了西山枫林三期的几位业主。这几位业主的看法不同,有的认为物业公司的规定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有的认为物业公司此举是为了防止个别快递员破坏公共财物,可以理解;也有业主提出,物业公司应该设置一个统一的快递接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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