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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出共享单车“禁骑令” 共享还应共管

2017-07-25 15:21:1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可分时租赁、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单车,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地方交通管理带来不小的压力。近日,深圳发出首批共享单车“禁骑令”,1.3万宗涉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将在一段时间内失去使用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权利。

“目前,每天在深圳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达到490万,共有11个运营平台进入深圳市场。”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单车在为打通交通“最后一公里”作出贡献的同时,快速扩张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无序竞争、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正变得越来越突出,政府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运营方需要摸索新的应对办法,明确监管部门、企业、个人的相应权责,实现放管结合。

事实上,各有关方面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逐步寻求解决途径。北京、深圳、杭州、郑州等地均发布了相关文件,探索规范共享单车运营规则,特别是停车管理、账户押金监管、车辆准入和回收机制等问题,保障用户骑行安全,尤其保障12岁以下儿童安全。

在共享单车营运面临的诸多问题中,用户交通违章现象突出,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与机动车、行人争抢路权,引发了网友们“单车太多路不够用”的吐槽,自行加锁、改装、恶意损坏、破坏环境等行为也在考验着使用者的文明素质。

“共享单车行业要实现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就必须有刚性约束,形成监管上的完整闭环。”杨勤表示,应该对运营企业和个人实行双向约束,运营企业由政府监管,用户由企业约束,当然监管措施要深思熟虑,做到既接地气又符合市场规律,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为了从用户层面解决共享单车使用带来的问题,深圳交警近期推出“禁骑令”,自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2次的停用1个月,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深圳交警局交通处停车场管理科副科长高皓表示,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是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深圳交警将定期把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各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其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