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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借壳造假东北证券趟浑水 专家称应强制退市

2017-07-19 10:59: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记者关婧)因在借壳上市期间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证监会7月12日对上市公司保千里(600074)做出处罚。通过虚构协议,导致收购资产评估值虚增了2.74亿元,上市公司为此向相关股东多支付了1.29亿股。

早在2016年12月27日,由于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保千里已被立案调查。不过公司股票市值依旧高达288亿元,截至7月18日收盘报11.80元,保千里相关股东从中获益超过十亿元。

而作为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在报告中尽管提示了购买资产估值溢价较高的风险,但认为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选取适当,评估结果能够准确反映拟购买资产的价值,并且能够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保千里罚款40万元,对保千里实际控制人庄敏罚款60万元,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处以20万元罚款,对保千里的其他股东陈海昌、庄明、蒋俊杰罚款15万元,对时任董事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总计罚款235万元。

财经专栏作家曹中铭认为,保千里的重组上市,既存在虚假协议与虚增资产的造假行为,且该造假行为与欺诈行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草案,也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因此,保千里的重组上市,应认定为欺诈上市。

曹中铭指出,根据规定,重组上市的审核标准等同于新股IPO。而《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则规定,对于欺诈发行公司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因此,针对保千里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根据规定,采取强制其退市的措施,以维护市场的公平。

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保千里和东北证券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时没有得到回复。

保千里借壳时估值“注水”2.7亿

7月12日保千里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在2013到2015年的重组中,涉嫌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重组资产评估虚增2.74亿元。

2013年,中达股份宣布进行破产重整,2014年11月中达股份股东大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决议,2015年2月证监会核准中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庄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2015年3月正式完成资产重组。

关键词:东北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