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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采石收税百万生态修复需千万 官员叹得不偿失

2017-07-18 09:24:1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七星区采石场几年的税收约100万元,生态修复却花了近1000万元,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真是得不偿失!”桂林市七星区副区长易理冬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感叹。

桂林山水甲天下,号称“中国山水名片”的漓江是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一度存在的漓江流域采石挖沙等行为,特别是一些采石场甚至无证非法开采,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去年以来,当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挂牌督办下,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开山采石问题,20多家采石场被依法取缔,37人被问责。昔日的采石场已进行生态修绿,“披”上了草丛植被。但山体修复难度大、周期长,漓江流域“山常绿、水常清”依旧面临挑战。

调查:

漓江“诗情画意”曾惨遭采挖破坏

众所周知,桂林山水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绝闻名中外。被誉为全球最美河流之一的桂林漓江,沿江喀斯特地貌已被纳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作为桂林山水核心景观的漓江,是中国一张靓丽的“名片”。

然而,漓江周边疯狂采石、挖石灰岩矿,扰乱了漓江的“诗情画意”,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安全,一些场景让人触目惊心。去年3月,《经济参考报》记者驱车沿着漓江,从桂林市到阳朔县走了100多公里,一路看到多处采石场。在阳朔县葡萄镇一家采石场,紧挨着的3个山头被采挖,一座小山即将被挖平。采石场一位负责人指着一个个山头数给记者看:“这5座山都是与村民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相当于被我们买断了。目前每天采石量1500立方米。”

在漓江周边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润却很大,巨额暴利导致疯狂采挖行为。当地干部告诉记者:“一年山场租金只有几千元、上万元,矿主赚得盆满钵满。”他们还反映,因非法采石采沙不触犯刑法,处罚也不重,管理起来更加困难。

桂林漓江2013年获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根据《风景名胜区内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前年,桂林市政府曾对六区两县范围内的64家采石场分别按关闭、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治理,然而,部分采石场经整顿、整改依然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