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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着饿着或许就眼花了 饿了么积分商城现“山寨”商品(2)

2017-07-17 09:52:19      参与评论()人

“侵权”或者“掉价”

积分商城的把戏,还远不止这么简单。

新金融观察记者再次浏览,选择了一款知名品牌的汤锅,该品牌的官方售价为499元。根据饿了么积分商城的描述,299积分+248元即可兑换。用户需要获取兑换码之后,进入一个外链的电商平台进行购买,然而当记者按照提示操作之后,该平台的购买链接却显示已下架。而在积分商城里,几乎90%的商品都需要到提示的其他电商平台,甚至是某一微信用户处购买。并且很多商品的“优惠后”价格与其他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相差无几。

当然,这些营销把戏不是饿了么积分商城独有,很多商家也会用积分换折扣的方式迷惑消费者,只不过在这里,“弯弯绕”太多了。

对此,新金融观察记者试图通过客服电话联系饿了么官方工作人员,但七拐八拐的电话系统总难给出明确的引导,多次尝试后记者听到的也只有一句:“近日由于全国多地大雨,导致客服来电增多,请您耐心等待。”在线客服也同样“智能”到无法识别提出的问题,截至发稿时,新金融观察记者尚未收到来自饿了么官方的有效回应。

天津明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美伶向新金融观察记者解释道:“对于这种‘山寨’品牌的纠纷,我国的商标法还没有直接规定平台方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平台方并没有审核商标是否侵权的义务。若要看是否有侵权行为,需要双方举证后由法院判定。这属于民事领域的范畴,被侵犯者不主张也没人管。但如果被侵权人通知平台之后,平台不采取措施,比如删除链接等,那么被侵权人有权利要求平台与实际销售商共同承担责任。”

换言之,怕的就是有人“较真”。但显然,“十几块的东西,即便是意识到‘上当了’,也不会有人太认真的。”小元说。

然而,即便饿了么如此“小心翼翼”地规避了大部分风险,还是被专业人士发现了问题,林美伶指出:“对于商品链接里不标明品牌这一点,确实有侵权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平台不介绍品牌时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7月初,饿了么刚刚发布了一支“不接地气”的新广告,宣示品牌调性升级。反观积分商城里充斥的“山寨”商品,显然拖了这个外卖巨头“高端”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