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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截至5月末钢煤去产能完成年任务的84.8%和65%(7)

2017-07-14 11:37:52    国家统计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六、收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脱贫攻坚力度显著加大,富民惠民成效彰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积极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地区、贫富差距,民生保障不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改善,居民收入份额上升。随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提高。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2012年增加7311元,年均实际增长7.4%,快于同期6.6%的人均GDP增速。2014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7%,比2012年提高1.3个百分点;企业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0.5%,下降0.9个百分点;政府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8.9%,下降0.2个百分点。2016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1.4%,比2012年下降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9.2%,下降2.3个百分点。

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行之有效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和投入体系逐步建立,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加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6年的4335万人,累计减少5564万人,每年减少超过100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6年末的4.5%。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3-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7%,快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2.7个百分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倍差缩小。2013-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0%,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12年的2.88降至2016年的2.72。

民生保障力度加大,地区贫富差距缩小。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受惠群体不断扩大。2016年末,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8.9、7.4、1.8、2.2和1.8亿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群众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区域发展均衡性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促进了地区、贫富差距缩小。2016年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为1.67(西部地区居民收入=1),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为1.09,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为1.21,相对差距分别比2012年缩小0.06、0.02、0.08。2016年,全国居民中,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的相对倍差为10.7,比2013年下降0.1;基尼系数为0.465,比2012年下降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