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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遭国际机构调低评级 预计现金流可能继续为负(2)

2017-07-13 09:25:48      参与评论()人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部的人士表示,私募债是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上交所和深交所是否同意为私募公司债安排挂牌转让,核对的关注点是信息披露完备性,并不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债券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上述人士称,私募债在获得发行批准后,有1年的发行有效期,发行主体可以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灵活选择债券发行方式和规模,如果受市场恶化、利率等影响,也可以主动申请取消发行。

据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报告,仅2016年融创房地产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债券150亿元、公开发行债券4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末,融创房地产还有应付债券余额247.38亿元。

分析称房地产终止发债系监管新规影响

融创房地产并没有公布终止发行的原因,但据一位律师分析,可能是因为上交所、深交所实行的公司债新规,导致融创房地产调整了发债计划。“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买地是主要的投资之一,如果不能满足自身需求,发行主体应该会根据新的规定做出调整。”

2016年10月,上交所、深交所先后下发《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募资无法用来买地,对于一直十分看重土地储备的融创来说,无疑是套上了一道枷锁。

终止发债的并非融创一家。7月7日,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披露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情况显示,有华发股份、上海西部等13家房产企业申请终止审查或者中止审查发行公司债券。

据资料显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渡丰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5家公司属于“发行人撤回发行申请”。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公司为“发行人申请中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