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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缇收经销商货款拒发货 上海松江法院判退65万

2017-07-12 09:30: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纸民事判决书,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缇")因收取经销商徐某70万元货款不发货,被法院限期退还65万元。

克缇住所地在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为总裁陈武刚,为外资企业(台港澳法人独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克缇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3192万美元,为克缇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8年6月克缇于中国内地获得直销牌照,目前直销区域包括27个省、市、自治区。克缇在去年业绩腰斩,据直销道道网数据,克缇在2016年业绩为21亿元,此前一年为40亿元。

克缇在直销规范方面也差强人意。今年2月下旬,克缇因在南京投诉、举报量增多,江苏省工商局、南京市工商局两级机关约谈了公司相关负责人。

松江法院判决书显示,克缇曾于2015年11月30日收到经销商徐某的70万元货款,但此后克缇只向徐某送了3万元的产品,并一直以各种理由未向徐某提供剩余67万元的产品。徐某多次与克缇协商解决此事,但克缇一直推脱,未能解决。克缇对此表示,公司系做直销的,67万元货款里包含徐某及其介绍的二十几个人的货款,克缇已经给这二十几个人发过货了,克缇实际已经履行交货义务,并已向徐某给付了22,911.39元提成。

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徐某、克缇口头协商,徐某向克缇购买货物,并于2015年11月30日向克缇银行账户转账70万元。之后,克缇向徐某发送了3万元货物。2016年7月4日,徐某向克缇发函,明确其已收到3万元产品,剩余的67万元产品一直未收到,要求克缇退还剩余的67万元货款。2016年11月9日,徐某向克缇寄送解除买卖关系通知一份,言明徐某于2015年11月30日向克缇汇款70万元货款,但克缇至今只向徐某发送3万元产品,并一直以各种理由未向徐某提供剩余67万元的产品,现徐某通知克缇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并要求克缇退还已付货款67万元。

另查明,2016年1月11日,克缇分别向徐某账户转账15,773.31元、7,138.08元,共计22,911.39元。以上事实,有客户业务回单、情况说明函、快递单、解除买卖关系通知、转账凭证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