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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明确特色小镇发展三原则 不照搬城市小区模式

2017-07-12 09:29:52      参与评论()人

  特色小镇发展理念,正逐渐明晰。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地要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应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不盲目拆老街区,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通知》指出,要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还应营造宜人街巷空间,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分析人士指出,对于由于缺乏清晰定义与内涵,特色小镇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通知从空间形态和文化传承的角度,对特色小镇发展做出多项原则性规定,对于加深业界与地方政府对特色小镇认识,推动特色小镇的规范化建设,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避免“小镇不像小镇”

  作为特色小镇建设的规范性通知,《通知》主要从小城镇空间格局、建筑尺度和传统文化三个方面,对特色小镇发展提出要求。

  其中,关于特色小镇的空间格局,《通知》强调,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 保持现状肌理,延续传统风貌,不盲目拆老街区。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

  在建筑尺度方面,《通知》指出,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100-150米,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保持和修复传统街区的街巷空间,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对于传统文化保护,《通知》则指出,要保护小镇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时修缮历史建筑。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树以及破坏具有历史印记的地物。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建设一批生产、传承和展示场所,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避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低俗化、过度商业化。

  长期研究城市文化的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看来,《通知》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全国范围内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