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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版权之争再起波澜:浙江卫视诉唐德影视索赔1.2亿

2017-07-11 09:21:47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2016年,新一季《中国好声音》录制中。后因版权纠纷,灿星制作被迫将《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视觉中国)

谁的“好声音”?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贾璇 | 北京报道

责编:赵泽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27期)

持续一年多时间,对簿公堂10余次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近日因浙江卫视的加入再起波澜,使得这场官司走向了更加扑朔迷离的境地。

与此同时,由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打造的新一季《中国新歌声》(原《中国好声音》)正在录制当中。

《中国好声音》是门赚钱的好生意,好生意自然引来争抢,那它到底属于谁呢?

争夺版权,官司打了1年半还未停

《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创意来自于荷兰Talpa公司,该公司拥有“The Voice of…”节目的知识产权。2012年,灿星制作通过模式购买(将节目的名称使用权、具体制作流程,甚至对方制作团队一起引入)的方式将该节目引入中国,以《中国好声音》作为节目名称,于2012年至2015年制作并在浙江卫视播出。

《中国好声音》自2012年播出以来,收视率在国内连续4年保持领先,制作方也收获了巨大经济利益。据媒体报道,《中国好声音》第四季总决赛60秒广告拍出了3000 万元的高价。

然而,随着节目知名度的提高,制作成本也水涨船高。据统计,Talpa公司向灿星制作收取的模式版权购买费,从2012年的200万元涨到2013年的6000万元,随后又在2016年提出了上亿元的天价。

2016年双方没有达成合作,至于原因,除价格外,有媒体称分歧还在于Talpa公司希望成立合资公司,由该公司打包购买Talpa公司旗下200多个模式,灿星制作对此没有接受。

灿星制作不买账,唐德影视却看上了“The Voice of…”的巨大价值。2016年1月,唐德影视与Talpa公司签署协议,以6000万美元买下了“The Voice of…”版权。随后,Talpa公司向灿星制作发出禁制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称已于2016年1月8日终止与灿星制作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