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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违法存放危险废物被罚1万元

2017-07-10 15:44:02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瓶等含油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置于生活垃圾场内,属于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认为,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决定责令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汽车专项修理、汽车租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