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南宁化工集团原董事长陈载华受审:收受别墅从未住过

2017-07-05 09:07:09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广西版“赵德汉”受审:收受价值八百万别墅多年,却从未住过

彭宁莉 孙晓梅/ 来源:南国早报

陈载华案庭审现场。 南国早报 图

南国早报7月4日报道,通过占公司暗股,自己没出一分钱,就拿到分红款900万元;轻描淡写地说句“车改后没车开了”,有人立刻将新车送上门;收受他人赠送价值800万余元的豪华别墅多年,却从未敢住过一天……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载华,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51.86万元。7月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载华在庭上认罪悔罪,并称“不管法庭如何判决我都接受”。

不出资占暗股,仅分红款就拿到900万

在陈载华案件中,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曹某可谓受陈载华“关照”极多。

曹某的证言显示,2004年上半年,他与吴某合伙想做一个电气公司,为打开市场,两人找当时已是南化公司董事长的陈载华一起合作成立一家新公司,让陈“关照”该公司在南化股份公司的业务,并承诺陈可获得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权。经多次商谈,陈载华同意了。2004年7月1日公司成立,公司股东为曹某与和吴某,既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陈载华,持三分之一的暗股。此后,该电气公司向南化公司销售了电源应急系统、MES管理系统、聚合釜等产品。

曹某称,公司成立后,陈载华介绍其和吴某与跟南化公司的技术人员认识,利用陈的影响力,使该公司成为南化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为了感谢陈载华的“关照”,曹某的回报也是相当丰厚的。据调查,2004年~2012年间,该公司一共给了陈载华900万元分红款、30万元过节费,并赠送了一套位于南宁市仙葫某小区价值845万余元的别墅。

“那是2009年上半年的时候,我想在仙葫某小区买套别墅,就约陈载华一起去看房,在看的过程中,我看出陈载华也很喜欢,就提出送他一套。”曹某说。但为了避嫌,两人商量先将别墅登记在曹某名下,等时机合适了再过户给陈。

南宁市某回收有限公司的股东钟某,为了让陈载华关照该公司在南化公司承接的业务,多次给陈载华送好处费。2006年的一天,在听到陈载华说了句“车改后没有车用了,需要买辆汽车”后,钟某便很快将一辆崭新的丰田皇冠小轿车送到陈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