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徽商银行与大股东第二轮“开撕” 中静系提案连续两年被否

2017-07-04 09:55:5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持续的交锋也让徽商银行受到冲击,目前该行A股IPO排队状态处于“中止审查”,而其H股公众持股比例仍未达标且持续降低

对于互相较劲的双方来说,任何一个事件都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冲突。

如果说一年前在是否发行优先股问题上徽商银行与其大股东中静系方面发生了首次对峙,那么最新的该行2016年度分红方案则成为了双方新一轮较量的导火索。徽商银行与中静系连续两年在股东大会上推出内容完全相悖的议案,尽管双方都在表达各自的理由,但实际情况则对徽商银行造成了实际影响。目前,徽商银行A股IPO已然处于“中止审查”状态,而该行H股公众持股比例仍旧未达到香港联交所25%的最低规定,且还在持续走低之中。

中静提出新分红方案

再次折戟股东大会

早在今年3月份,徽商银行就已对外宣布了其2016年度的分红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0.61元(含税),而这与2015年该行每10股1.59元(含税)分红相比出现了较大下降,而这一预案也将上交该行上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对此,徽商银行方面表示,该行董事会的2016年度分红预案是为了留存利润补充资本以及为满足8%的监管预警底线的需要,符合该行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而与徽商银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所出现的情况相仿,此次该行大股东中静系再次提交了一份与原分红方案完全相悖的议案,既“提高至与2013年—2015年平均分红同等水平”的补充决议案,而根据此份新议案,徽商银行将要每股派发红利0.193元(含税)。提交补充决议案的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静实业)认为,徽商银行董事会的分红方案并不合理,补充资本不能简单靠减少股东分红解决。由于徽商银行表示不会撤回已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分红议案,并要求股东合理酌情投票。因此这两份截然不同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进行PK。

最终,在日前召开的徽商银行股东大会上,徽商银行董事会提出的既定分红方案获得通过,中静实业提出的“建议提高2016年度分红水平”临时议案则未获通过。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徽商银行与中静系方面的首次正面交锋。在去年召开的徽商银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徽商银行方面所提出的发行优先股与中静实业提出的终止发行优先股的两个截然相反的议案,就出现了同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状况,最终该行大股东方面临时提交的终止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议案也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