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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取缔后下一步:严防死灰复燃 电炉炼钢或成趋势(2)

2017-07-04 09:20:42    经济观察网  参与评论()人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条钢’对建筑安全危害极大,十几年前国家就明文淘汰。到目前为止,600多家‘地条钢’已全部关停,但可能并非所有设备均已拆除,要彻底完成取缔任务还很艰巨。一些地方利益的保护还是存在的,如果这种高压态势不持续下去,已关停的‘地条钢’企业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死灰复燃?

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30日,除北京、上海两地以外,其它多地几乎都发现了“地条钢”企业,且绝大部分省份已公示了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查处情况。7月、8月份,相关部门将对“地条钢”取缔地区开展专项抽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刘振江表示,“彻底清除‘地条钢’和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同等重要,任何一个问题解决不好,都将后患无穷。下半年,钢铁行业要坚定去产能的步伐,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下一步,国家在复查验收过程中,应是以防止‘地条钢’企业死灰复燃为主,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所有‘地条钢’企业实实在在地除清。”

事实上,早在十多年前,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取缔“地条钢”。在《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中也明确提出,淘汰“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不过,十几年过去了,为何取缔“地条钢”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事,却一直未能顺利实现?

“说到底还是利益在驱动,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都在面临着一场博弈。”一位业内观察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坦言,由于使用中频炉熔炼废钢有一定成本优势、投资低,错峰用电生产,出于维护地方财税利益,某些地方政府对“地条钢”企业依赖较大,而且在政策贯彻执行上缺位、缺失,甚至有意保护。

业内分析师曾节胜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国家明确要求在6月30日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这一打击力度空前,影响范围更广。尽管现在‘大限’已过,但要彻底完成目标任务,仍要打一个问号,今后这些已被关停的企业是否又死灰复燃,尚需一段时间观察。”

关键词:钢铁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