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黑龙江省)。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
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安徽省)。2015年,该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控股股东(涉及91%股权),属于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湖南省)。2013年,该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控股股东(涉及100%股权),属于擅自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多次挪用客户备付金,侵害消费者权益。2015年,该公司挪用214.93万元客户备付金;2016年,该公司再次被发现挪用64.05万元客户备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