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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尽量减少生产煤矿退出 杜绝多关快关影响供应(2)

2017-06-30 13:47:06      参与评论()人

三、强化煤炭产运需衔接,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电煤稳定供应。各省区市和相关企业要强化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制定完善和认真落实保供方案,确保迎峰度夏发电用煤基本需求。煤炭生产企业要按照设计(核定)产能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供应,大型煤炭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挖潜增加产量;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保供责任。煤炭调入比例较大的地区,要围绕供需走势,把握本地区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去产能以“僵尸企业”为主,尽量减少生产煤矿的退出,杜绝片面追求多关快关煤矿而影响供应;要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提高社会存煤和电厂存煤能力。铁路、港航企业要强化对煤炭运输的协调,加强运力安排与运输组织,根据需求变化及早增加车皮,对存煤偏低电厂等用户优先装车。发电企业认真履行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加强与煤矿、运输企业沟通,落实所需资源和运力,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将电煤库存提升到合理水平。煤炭产运需三方要多签订量价齐全和有运力保障的中长期合同,各地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签约履约水平。

四、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清洁能源多发多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制定和完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计划;多举措提升本地用电需求,积极实施电能替代,鼓励清洁能源机组与煤电机组、自备电厂开展替代发电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挖掘清洁能源本地消纳空间;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作用,扩大跨省跨区交易规模,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水电消纳困难的省份,有关各方要加强协调,落实好《2017年重点水电跨省区消纳工作方案》,优化系统运行方式,提高系统调峰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水电弃水;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再加快认定一批调峰机组,进一步提高电网调峰能力,缓解弃风压力。

五、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按照《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和电力电量平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放开规模和比例安排的科学性,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明确措施,创新方式,保障优先发电计划、优先购电计划的落实和实施;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具备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放开范围,不受电压等级限制,电力用户原则上全电量参与交易,积极培育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强化用户侧放开和发电侧放开的协调性;地方政府应杜绝不当的行政干预,防止指定参与方、指定规模、指定价格的“三指定”及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