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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破解药品短缺之痛

2017-06-29 09:15:4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破解药品短缺之“痛”——专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

新华社记者李松、王宾

近年来,部分临床药品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个别药品甚至“一药难求”,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难题。为破解部分药品短缺之困,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定点生产、完善短缺药储备等方式,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攻坚短缺药品供应难题的实施意见有何亮点?将带来哪些好处?记者专访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

问:我国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药品短缺?

答:部分药品出现短缺,主要有4方面因素:一是生产性因素。有些原料供应具有季节性特点,如鱼精蛋白;有些用量小,企业不愿生产;有些药品原料或制剂生产企业只有1-2家,一旦有问题就会出现暂时性短缺。二是政策性因素。短缺药品大都是低价药和妇儿专科、急(抢)救药,目前对于这些药品生产的扶持配套政策还不是很完善,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三是机制性因素。公立医院改革还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低价药品的动力不足。四是投机垄断性因素。个别药商控制原料,囤货不卖,哄抬价格,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问:此次印发的意见包含哪些重要改革政策?

答:意见围绕保障短缺药品供应,更好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针对短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多个环节的薄弱处、关键处,多个职能部门强化政策协同,采取一揽子改革政策,在补齐短板上形成合力。

意见主要提出了3方面的重点任务措施:一是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合理布局监测哨点,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实现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全覆盖。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国家层面组织开展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重大政策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三是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措施。实施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加强供需对接、协商调剂、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