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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关键一周:破产可能性不大 谁会最终接盘?

2017-06-26 09:05:12      参与评论()人

东北特钢关键一周:破产可能性不大,谁会最终接盘?

李紫宸

留给东北特钢的时间不多了。

7月10日,是东北特钢集团及破产管理人向大连中院申请第二次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日期。

根据《破产法》第79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果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而7月10日,正是法律允许的给予东北特钢重整的最后期限。

从2016年10月10日到2017年7月10日,一共273天,这是东北特钢重整过程的周期。在此期间,围绕重整,当事人东北特钢和战略投资人以及众多债权人的谈判胶着。

在东北特钢内部,关于战略投资方,也就是此次重整的接盘人究竟是谁,一直传言不断。

6月21日,东北特钢下属子公司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露,去年年底以来,鞍钢集团和东北特钢一直在时断时续地接触,这期间集团内部始终伴随着鞍钢能否接盘东北特钢的传闻。

该人士所在的公司,在此期间一共与鞍钢正面接触了两次,分别是鞍钢方面对该东北特钢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审核。该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除了鞍钢之外,没有其他意向投资人对子公司层面有过类似的接触。

6月22日,作为清算组成员,辽宁省工信委冶金处官员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在寻找战略投资团的过程中,有包括鞍钢、本钢甚至是部分民营企业在内的意向投资人,均对工信委进行了咨询。辽宁省发改委财金处则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在此过程中,一直都有投资人在竞标,不只是鞍钢一家。不过上述两个部门同时表示,从接触的过程看,的确是鞍钢最为积极,也是对东北特钢调研最为深入的一家意向投资人。

上述辽宁省工信委和发改委人士均经济观察报表示,虽然同为清算组的成员,但其介入的相对较浅,更多地是作为配合的部门参与此次的重整,真正的决策部门是辽宁省国资委,此外,在债务重组的处理方案上,辽宁省金融办也发挥着较为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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