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共享单车存质量隐患

2017-06-24 10:32:22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 开展共享单车质量专项检查

产品质量法作为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在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产品质量法实施效果总体是好的,但在贯彻实施中仍存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对此,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启动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工作,就此次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的在法律中增加关于质量促进、产品追溯、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同时,对涉及产品质量的其他法律法规修改,如招标投标法等也要加紧研究。

加快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执法检查组对当前行政监管体制方面的改革予以肯定。报告显示,全国大部分县区进行了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实行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三合一”或“五合一”,少数地方在省级和地市级也进行了探索。此外,一些地方还开展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报告认为,监督管理方式的创新,是当前的重要工作成效之一。

商务部2010年起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并取得成效。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在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汽车、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产品中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到2016年年底累计缺陷汽车召回1297次、3669万辆,缺陷消费品召回599次、1383万件。

报告同时指出,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建立追溯体系的任务艰巨。此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目前仅涉及几类产品,而且召回比例、数量、次数低,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建议加快扩大缺陷产品召回的范围,98.75%的问卷调查对象要求建立普遍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新业态、新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加快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确保按期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扩大适用范围。”报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