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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鹏:自觉提升营商环境生产力

2017-06-22 09:45: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李 克强总理近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这番新表述,引发广泛关注。

这种新表述针对的无疑是一种旧思维。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些人认为,只有抓投资、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才能促进经济增长,营商环境则不必急着去抓,即使抓了也难以立竿见影。事实上,许多案例一再表明,不好的营商环境制造出一扇扇的“玻璃门”“弹簧门”,不利于社会资本投资,甚至导致企业倒闭、投资萎缩、人才流失。因此,将营商环境看作生产力的说法,无疑是用具有冲击力的语言告诉某些地方领导干部,好的营商环境同样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所谓“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是将“营商环境”看作新的生产要素,摆到更加突出、更加紧迫的位置上。解放和发展投资、科技、人力等要素是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供需错配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营商环境的改善无疑有助于缓解供需错配问题。

从逻辑上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构“亲”“清”的政商关系等部署是一脉相承的。比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这需要各级政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有所作为,也恰恰是“亲”“清”政商关系的内在要求。上述举措,实质上指向的都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降低市场准入、优化市场监管这几个营商环境的主要构成部分。

将营商环境看作生产力,意味着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视和投入。具体来说,各地既要积极抓项目建设,更要着力抓环境建设,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旨在改善营商环境,不少地方党委和政府也纷纷跟进,在地方立法、机构设置、评估考核等方面作出探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逻辑下,改善营商环境必然要杜绝此前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后对企业不闻不问、“吃干榨净”等错误做法,要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一场深刻的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