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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名要慎重莫“任性”

2017-06-20 11:40:57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一家企业的注册名让人大跌眼镜,长达39个字奇葩名称竟然成功完成了工商注册。针对企业名称字数问题,相关人员表示,企业名称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但对字数上限没有规定。尽管如此,但本着经济、实用、高雅的原则,企业名称也不能整成不伦不类的“四不像”。

如今,商事制度改革让公司注册流程越来越便捷,但标新立异博眼球的“奇葩”公司名称也随之增多,折射出创业大潮中部分创业者的浮躁心态。一些创业者不是把心思用在怎样创业上,而是挖空心思弄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招摇过市,借此博得社会的关注。去年8月份,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说到“先挣他一个亿”的“小目标”,很快,“深圳市赚他一个亿网络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此后“北京赚他一个亿商贸有限公司”等也相继注册成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企业取名看似小事,实则不然,它往往直接体现着创业者的眼力和境界。给企业取一个好名字,可以催人奋进,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给企业取一个低俗的名字,则令人生厌,甚至遭人唾弃。

虽说起什么样的名字属于企业行为,别人无权干涉,但绝不能随心所欲。纵观我国百年老字号企业,比如同仁堂、瑞蚨祥、东阿阿胶等,没有一个是靠“怪名”起家的,奇怪的企业名称很难经得住市场考验。市场经济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性经济,企业只有以诚立市才是根本,靠哗众取宠博得眼球最终只能是昙花一现。因此,企业取名要慎重莫“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