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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新政七月实施 经销商称市场影响甚微(2)

2017-06-19 09:25:56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对汽车经销商来说,更糟糕的情况是,一旦开始销售其他品牌,原来经营的汽车品牌厂商就不会再给经销商更多的政策支持,这样原来的品牌销售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在很多汽车经销商看来,《办法》落地后对4S店的真正意义不大。

汽车厂商仍在观望

目前,多数汽车厂商对这一政策仍持观望态度,也并没有出台相应策略应对。在采访中,多数汽车厂商对《办法》反应冷淡,有部分厂商甚至表示对此不甚了解。经销商则更多表示,期待更符合市场规律、更能够有助于市场有序发展的行业政策出台。

其实,对很多汽车品牌而言,其4S店的竞争不是来源于外部,更多来自于内部。“宝马并没有跟社会上的修理小厂去竞争,而是经销商的数量太多了,所以竞争多呈现在宝马4S店之间,宝马与奔驰经销商之间。没办法,市场的容量就是那么大。”周曦说。

相比之下,国外有很多商会、行业工会能够切实保障经销商的权益,比如规定某些街道只能开5家商铺,要再开一家的时候,会被要求提供其他资质,以此来限制厂家开店的数量,但中国没有。

近几年汽车经销商的盈利性变差已成为行业的共识,这与中国汽车市场的无序竞争状态有一定关系。“一些合资公司不断压低价格底线,逼迫整个市场进行倾销。”周曦向记者透露,“现在汽车4S店基本上不赚钱,行情好的时候返半个点、一个点,连利息都不够。遇上销售淡季的五六月份,为了完成任务只能不断降价,厂家给的让利都给了客户。”“我们期待市场是有序的,竞争也是有底线的,不能亏本卖。美国人的反倾销是对的。产品价格那么低就浪费了大量资源。”周曦说。

针对压库问题,此前包括宝马、奥迪以及一些合资品牌经销商曾联合与厂商交涉,但据一些经销商透露,由于心思不齐,厂家一强势,经销商立刻就败下阵来。“厂家从来没有把经销商当成是自己的客户,都是用政策把经销商套在里面,让你不得不屈服于他。”

即将落地的《办法》没有得到经销商的认可,对于从非授权渠道购车的消费者来说,如何保障权益问题更令其关注。新政第十二条有声明,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但一位汽车厂商提醒消费者在非授权渠道购车时,需搞清楚三包主体以确保售后问题。“对厂商来说,所有在国内生产的车型,都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三包法规规定,谁销售的车,谁有义务做好售后服务,界定得非常清楚。上述声明应该更多地引导消费者,买车的时候,注意对方是不是有授权。”上述汽车厂商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