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五问智能快递柜:没收到取件码 快件被延误损毁谁担责(3)

2017-06-19 09:25:44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权责划分,上述规定要求,快递企业要跟第三方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签署书面协议,约定相关权责义务,包括存放期限及逾期处理办法;用户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快件投放(提取)信息互通义务等。“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快件投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等服务质量问题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解决”。

快递研究专家赵小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快递本质是“门到门”的服务,即使快件是在快递柜寄放期间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应当找快递企业维权。至于快递柜企业和快递企业间如何约定责任义务,需要他们双方再协商划分。

资料图:快递员在打电话联系收快递者。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

最易失联的“最后一公里” 谁守护?

“无论是寄放到便利店、物业管理处,还是智能快递柜,寄放那一刻,物流信息也会随之更新为代收或者已签收。”上述业内人士说。

的确,柳南6月13日才从快递柜取出的快件,物流信息只更新到6月9日,且赫然写着:“已签收”。

没有物流信息跟踪、没有专人保护,快递的“最后一公里”,却成为最易失联的一段路。

为此,上述规定也提出,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提供投递服务,应当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跟踪查询信息,明确标识快件已投入智能快件箱、快件已被收件人取出、快件已被快递业务员取出等节点信息。

“快件在快递柜中的动态监测信息,快递企业是有的,但在应用和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赵小敏表示,快递企业应利用起这部分数据,为商家和用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甚至可以在派送前询问用户的详细位置,进行精准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