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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初见多地降房价 长效机制静候房地产税落地(2)

2017-06-12 13:25:46    http://news.leju.com/tag/华夏时报.html  参与评论()人

  在疑问得不到制度的回应的情况下,强行推行房地产税甚至搞扩大试点,不仅无法抑制房价,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不公平。怎么征收、怎么监管、税率是多少这些问题,都是要在制度明确的前提下才可以讨论的问题。

  事实上,中国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之初,基于控制房价和完善税制的目的,提出将现行的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各种收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按年统一收取的房地产税。

  不过,前几年关于房地产税的改革,无论是重庆、上海的试点,还是总体思路,合并或取消其他的税费的说法却越来越淡。

  “房地产税有很多难点,包括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监管问题、税率问题。相对来说,合并多种税成一种税的思路是比较明确的。”张斌表示。在他看来,房地产税只是改革进程中的一个环节,不仅整个土地制度要进行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也要有相应的进展。房地产税是系统改革中的一个部分。

  踽踽前行

  事实上,在多位经济学家看来,房地产税主要任务并不是降房价,而是理顺财税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希望房地产税达到让房价下跌的目的有些乐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表示。

  “以价格下降为目标的调控,有短期‘抑制’投机性需求的作用,但无法长期稳定房价,反而房价会越调越高,投机需求越调越大。满足市场机制理性决策的前提和效用最大化的约束,才能真正修复市场调节机制。”马光远表示。

  此前的限贷限购等政策一直作为短期调控措施,在多种复杂原因下调调停停,非但没能使房地产市场回归居住属性,反而使价格更不稳定。

  不过,在短期调控手段让房价冷静之后,长效机制建立有了更充足的时间。

  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通过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要立足现有信息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系统归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全程可溯安全机制,强化安全技术保护,推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应用。

关键词: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