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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跨境电商监管或逐步放宽正面清单调控范围

2017-06-07 08:55:3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跨境电商监管或 逐步放宽正面清单调控范围

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兴国际贸易发展方式,由于跨境电商交易方式、物流方式和资金支付方式等都发生了改变,形成了新的对外贸易流程和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传统对外贸易的监管方式和政策促进机制难以完全继续沿用。

为引导跨境电商发展应该坚持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产业安全底线,且避免由于跨境电商兴起对境内产业产生过大冲击,政府有关部门就跨境电商的相关问题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性指导意见。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就是“四八新政”。

2016年4月8日,海关总署相继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要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行邮税税率也同步调整。

但“四八新政”实施不到两个月就被暂停。2016年5月25日,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

“四八新政”解决了跨境电商的“户口”问题,但也带来了如下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跨境电商”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尚未完全确定,业内将互联网+传统外贸、互联网+外贸综合服务、互联网+外贸通管服务都归于跨境电商,导致国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试点城市监管尺度不完全统一,由于此前各地监管松紧程度有异,导致一些企业绕开监管严的地区,在监管相对宽松的地区开展业务。

第三,白名单制度直接限制了跨境商品增长,这不仅将极大降低跨境电商对于国外品牌和商品引入中国的效率,也会将更多的消费者重新推回到境外采购的道路上去。

第四,跨境电商进口多数产品为市场采购,难以满足一般贸易进境的要求且一般贸易备案周期比较长,导致跨境电商进口产品多样化降低,商品竞争逐步加剧。

第五,征税方式改变导致商品价格波动,成本走高的结果最终必然转嫁至消费者。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