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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及垃圾分类需提高违规成本

2017-06-06 08:42:1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报道,深圳市近日发布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明确,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短评】 垃圾分类的好处很多,既能够减少污染,又有利于循环利用。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垃圾分类,国内很多城市也都在推行垃圾分类管理,但实施的成效并不显著。垃圾分类如果只是停留在提倡、呼吁与引导层面,相关责任主体就难以感受到压力,难以倒逼坏习惯、坏风气的改变。只有提高违规成本,让其付出相应代价,才能让垃圾分类理念在人们头脑里落地生根并变成行动自觉。(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