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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制订办法填补互联网医疗监管真空

2017-05-31 08:42:2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过程中,运用信息化手段可以解决一系列以往存在的瓶颈问题

互联网诊疗领域,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强调依法依规保证质量和安全,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

日前,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热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过程中,运用信息化手段可以解决一系列以往存在的瓶颈问题,如预约诊疗、网上挂号、信息推送指引和大数据等。接下来,我国将对互联网诊疗服务实行严格管理,同时鼓励互联网技术在诊疗核心业务以外的实践和探索。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飞速发展,个别地区审批虚拟医疗机构的进度也在不断加快。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80家左右的互联网医院。然而,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的相关文件。“对于虚拟互联网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互联网上建立的医患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在理论探讨和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争议。”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说。

对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互联网医疗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涉及医疗核心的诊疗业务,如在网上看病、开药;另一类是诊疗以外的非核心业务,如提供线上咨询、挂号等服务。“针对这两个业务领域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在互联网诊疗领域,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强调依法依规保证质量和安全,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所以围绕互联网诊疗领域,将严格按照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制定政策。”焦雅辉说。

“没有实体依托的纯线上互联网医院,很容易导致法律监管空缺。”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互联网医疗的主办主体不一,包括互联网科技公司、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等。医疗服务的责任主体和风险分担机制不明,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缺乏法规参考依据。因此,为加强互联网医疗的质量和安全监控,需对不同互联网医疗的主体法律定位、责权利加以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