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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勒索病毒看区块链对法律的挑战(2)

2017-05-27 07:01:55      参与评论()人

其次,通过数字货币的支付结算将削弱市场对中央银行的需求,动摇以央行为主的支付结算体系,这很可能危及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与此同时,无论是资本项目,还是经常项目下的跨境支付,都以真实性交易为基础,而在无缝衔接、随时随地进行的数字货币支付中,由谁以及如何承担这一审查义务仍属无解,更不用说外汇总量和目的管制对支付的普遍限制了。

最后,数字货币的最大难题是与现有货币系统的不兼容。目前,就接纳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问题,世界各国存在严禁、限制和容许三种态度。一项最新的境外立法来自日本:2017年4月1日实施的《资金结算法》修正案,正式允许比特币在内的数字货币在有限范围内作为法定支付手段,但其仍不能与法定货币等量齐观,前者在税法中还被视作应税资产。整体而言,中国持审慎禁止态度。2013年底《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禁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比特币业务。2017年以来,“火币网”、“币行”等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遭到检查,显示出央行强化监管、划定红线的决心。但在另一方面,央行也在积极筹划推进国家数字货币的发行工作。不过其前景如何,尚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