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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APP何以如此霸道(2)

2017-05-25 12:33:33    西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在保障用户知晓的前提下,手机运营商在提供服务中有权要求用户提供必要限度内的信息。”王雷也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手机运营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对相关数据进行脱敏化处理,消除个人信息的可识别部分。

捆绑下载软件,妥协习惯的养成

使用某手机的段潇最近有点烦:“第一次通过某应用商店下载软件的时候,竟然发现手机已经自动下载并安装了‘应用宝’。”

为此,段潇只能采取一种“笨方法”——先安装再卸载。但令他诧异的是,每次使用该手机应用商店时,他的手机都会再次自动下载“应用宝”。如今,“强行下载”成了段潇使用该手机以来最大的困扰。

去年国家网信办出台的《规定》,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

“行业内也都有自己的规则。”对于这种现象的发生,王文俊表示目前一般的手机厂商都拥有底层权限,因此当任何应用在获取用户的信息时,可以通过手机内置程序提醒用户相应情况,用户则依此就可以拒绝。

王文俊认为,很多手机APP下载与使用中衍生出的权限开通与强行下载软件,“很多内容属于灰色地带,没有具体标准,不同厂商只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定标准。”

从PC(个人计算机)时代开始,软件捆绑就一直是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2016年底,工信部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将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作为“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 的行为予以禁止。与此同时,工信部的规定还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方式,接受、验证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手机APP发生的许多问题主要在于利益驱动。” 王四新认为,一旦监管不到位,执法节奏跟不上,这种现象就会屡禁不止,“行业自治组织也是治理此类乱象重要的一环,如果整个行业能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也能起到很好的实际效果。”

暗增义务条款,隐藏的单方利益

大学生王佳文下载使用了某租房APP后才发现,其所附带的《现场看房确认及中介服务协议》有这样的条款:用户一旦在现场查验目标物业后六个月内与目标物业的出租方订立目标物业的租赁合同的,无论相关方通过何种渠道成交,用户均有义务依约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作为乙方通过网站服务和本协议约定向用户提供报告居间服务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