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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 还身负2.51亿业绩承诺

2017-05-24 09:13:51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美锦能源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 今年还身负2.51亿业绩承诺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编辑 赵 桥

美锦能源(000723,SZ)5月23日收盘后发布公告称,5月22日23时40分许,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有11人被困井下灾区,截至目前(公告发出时),被困人员中已有6人取得联系,救援工作正有序进行。

美锦能源还提到,东于煤业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75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35.93%,“上述透水事故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东于煤业由美锦能源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注入上市公司平台美锦能源,并作出自2015年起为期3年的盈利预测,目前东于煤业处于盈利预测评估范围内,但需在2017年度完成2.51亿元的业绩承诺。

“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09年,在原东于煤矿的基础上,东于煤业整合多家矿井成立;2012年2月,东于煤业作为拟注入资产中的一个,第一次出现在美锦能源的公告中。

虽然注入事项早已获得美锦能源董事会批准,但直到2015年底才完成。2015年7月披露的最终交易报告书显示,东于煤业100%股权净资产近2亿元,净资产评估值19.33亿元,评估增值率866.31%,交易作价为19.33亿元。

2016年报显示,美锦能源对东于煤业投资达3.79亿元。据计算,东于煤业营业收入2016年度仅占美锦能源的9.8%,但净利润占比超三分之一。“东于煤业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75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35.93%。”美锦能源在公告中写道。

美锦能源表示,东于煤业发生的透水事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记者注意到,东于煤业处在盈利预测评估的最后一年,需在2017年度完成2.51亿元的盈利预测业绩。

按照美锦集团与美锦能源于2014年12月签署的《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二)》,东于煤业需在2015年至2017年分别完成1.48亿元、2.51亿元、2.51亿元的业绩。此前,东于煤业均超额完成预测业绩,2015年度实现1.66亿元,2016年度实现2.75亿元。

此次透水事故是否会影响美锦能源实现盈利预测的能力?记者多次拨打美锦能源董秘公开电话,但均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