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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时代传承合作社原则(2)

2017-05-23 06:34:32    作者  参与评论()人

认识到消费者可能会像工作者一样受到剥削,一些合作社平台也鼓励客户参与。在波士顿,Agaric的工程师们正在开发一项合作社性质的网络托管业务,其客户可以投票决定他们想要开发何种新功能。与其为他们不需要的功能而提价,不如让消费者得到他们所看重的功能。

MiData更为大胆,这家“健康数据合作社”托管着会员用户的病历,并将它们与来自FitBit设备和个人基因档案的数据流集成。它希望通过将个人数据的控制和货币化交还其主人,与商业化的数据中间商展开竞争。

合作社平台的核心有三大原则:社区共有、民主治理和数据透明。肖尔茨教授说,它们所提供的是一种有关未来工作的乐观愿景:参与者人人有权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