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房源
交易平台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对于提供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明确了其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地说,提供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信息发布者的身份进行审核和登记。当事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信息发布者要求赔偿。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信息发布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可以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另外,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发现信息发布者存在欺诈、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删除、屏蔽相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信息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住建部首次出台法规,为后续租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基础。”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内容的最大亮点是,对于租赁市场的各个参与主体都进行了行为约束,有助于租赁市场流通性机制的更好建立。
本报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