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北上广深等城相继调控商办项目:明确不得擅自改为居住房

2017-05-17 09:20:42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继北京之后,广州、上海、深圳等热点城市陆续出台了针对商办市场的楼市调控措施,虽然管控力度强弱有别,但均明确商办项目不得挂钩居住属性,且部分城市还探索在建筑、设计方面的管制方式,力图从产品开发一端,降低商办项目转向居住用途的可能。

限购政策出台前,北京某商住楼盘的售楼中心。中新网种卿 摄

北京之后 沪、深等地跟进调控商办市场

3月26日,北京住建委发文调控商办市场,一句“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彻底改变商办市场规则。

北京上述政策,既阻断了个人购买未建、在建、在售商办项目的渠道,同时为个人购买二手商办房屋也设置严苛门槛。

时隔四日,广州提出加强商办类房地产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办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办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

4月21日,成都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许可开发、建设、销售、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同日,上海要求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深圳也于5月12日发文限制商办转性,未来5年,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转公寓、偷面积、改建将被严格限制。“新政出台后,此类设施将更多的服务于办公需求,即不太可能服务于居住的需求。”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这对后续深圳商办项目有利空效应。

至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多个城市落地了针对商办项目的调控政策,从城市类型看,基本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