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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抓问题扎实问责严厉 基层期待再深化

2017-05-15 09:24:4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随着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已覆盖23省份,阶段性的督察成果也于近日公布。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5月11日公布,正在7省市进行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7个督察组已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7省市边督边改,已问责1278人。

至此,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已历时一年多,范围广、时间长、力度大,被称为我国环保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回顾过往,中央环保督察揪出的问题扎实,问责严厉,对地方政企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针对近日此役“再出发”,《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基层干群在期待环保督察力度不减的同时,也期待督察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相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环保督察成利刃

5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公布,正在7省市进行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7个督察组已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7省市边督边改,已问责1278人。据悉,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24日至4月28日陆续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至此,中央环保督察已覆盖23省份。

截至5月9日,7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4479件,其中,天津1431件,山西1236件,辽宁2537件,安徽1587件,福建2847件,湖南3037件,贵州1804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督察组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9194件。

截至目前为止,这场被称为我国环保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已经持续一年多。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同时,方案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2015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拉开试点帷幕——中央环保督察组与26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及12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对省委、省政府18个有关部门进行走访问询。督察组不仅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进行督办和抽查,还在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和唐山等地开展下沉督察。2016年11月底至12月底,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甘肃、陕西等7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