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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及锅炉等三项排污监测标准出台

2017-05-11 14:09:0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环保部近日印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技术指导,支撑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此间表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我国缺少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系统性的技术指导文件,在对企业自行监测日常监督检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内容不合理,存在排污单位未包括全部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不规范、监测项目仅包括主要污染物、监测频次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出台,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供了系统性技术指导。

“本次发布的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配套技术文件之一。”环保部要求,地方政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参照相应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载明,依托排污许可制度进行实施。

据介绍,《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包括自行监测方案,信息记录和报告两个核心内容,结合行业排放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总则》中相应内容进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