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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躺枪共享单车之诉 有桩车动力十足撑起上市路

2017-05-05 10:10:3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刚刚IPO过会不久的永安行便被从美国回来的国家"千人计划"海外特聘美籍专家顾泰来提起“发明专利侵权”起诉。事发后,永安行回应不存在侵权,并会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据该项专利拥有者所称,该专利触及的是共享单车系统的基础性专利。换言之,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都难以撇清这一问题。

实际上,与遍布大街小巷的小黄车、小红车等共享单车相比,永安行此次遭遇侵权诉讼颇有躺枪之意。自IPO以来,永安行一直被冠以“共享单车第一股”之名,然而无桩的共享单车收入只占其业务收入的0.05%,由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业务才是永安行的核心业务。也正是在经营模式、核心业务、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强大优势,让永安行与共享单车企业区别开来,并支撑其过关斩将,推开A股大门。

专利侵权击中共享单车全行业阿喀琉斯之踵?

据悉,起诉人顾泰来所持的专利是“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申请号201010602045.8)。他认为,永安行的“共享单车系统”侵害了其专利权,“传统的刷市民卡的有桩除外,永安行的借助用户数字终端方式的自行车,包括无桩和智能有桩自行车,都在其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事发后,永安行董秘董萍回应称,“我们的产品技术和他的专利是不同的,不存在侵权问题,我们会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从网上查阅资料发现,其实早在2010年8月和9月永安行就已经分别在苏州市区和南京的江宁区投放了公共自行车,永安行这些公开的应用技术都早于顾泰来的专利申请日,早就在广大市民中被广泛认知了。

正式由于上述的底气,所以永安行在4月27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增加了《关于专利纠纷事宜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继胜承诺:因上述发明专利而导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等损失,由本人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这无疑为所谓的侵权风波中的永安行再上一重保险。

不过,这一所谓的侵权风波带来的余震远未消散。表面上,处在上市风口的永安行是此次诉讼的主角,但业内资深人士称,该项专利触及的是共享单车系统的基础性专利。换言之,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都难以避开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