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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原董事长涉行贿被起诉 与收购东莞证券股权有关

2017-05-05 10:04:33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锦龙股份原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被起诉 与收购东莞证券股权有关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陈俊杰

5月4日,锦龙股份(000712,SZ)公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检察院已提起公诉。不过,在相关的《起诉书》中,锦龙股份未被列为被告。

锦龙股份公告,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与此前锦龙股份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股权有关。而基于该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中止了IPO申请。

昨日,锦龙股份董秘张丹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目前只是如实披露该信息,事件后续如何发展,无法确定。截至目前,锦龙股份未收到针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的起诉书。

锦龙股份未被列为被告

锦龙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告知函》显示,作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于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以下简称《起诉书》)。

据《起诉书》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告杨志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此外,锦龙股份称,《告知函》中提到,在上述针对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案的《起诉书》中,锦龙股份未被列为被告。张丹丹表示,锦龙股份暂时未收到新的法律文书。

不过,基于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可能产生的影响,锦龙股份终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64.575亿元用于增资中山证券,剩余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而在5月3日,锦龙股份公告,鉴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张丹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上述案件还没有定论,但是锦龙股份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是不能有涉嫌的事项,在发行条件上可能存在有问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