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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解决“类住宅”关键在于土地市场化改革

2017-05-05 07:36: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五一小长假之前,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商办持有比例和年限,持有期内不得转让;经营性物业要明确长期持有的比例;社区或住宅配套商业要长期持有。

这并不是一个孤例。此前在3月份,北京和广州就曾发布打击“类住宅”的一揽子政策,从销售对象(仅限企业)、设计报建(限制最小分割单位)、暂停贷款、停止项目审批等几个死角,全面堵死“类住宅”的生存空间。

“类住宅”缘何泛滥,地方政府为何要果断出手呢?

首先,商业办公(有其城市外围)租或售,都存在资金回笼周期长、利润不高的问题,商办用地建“类住宅”,对开发商而言是利润最大化和尽快收回投资的选择。

其次,互联网冲击实体商业,大城市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贡献率超过70%),商办空间需求明显下降,商办项目很难招商,土地也很难卖个好价钱。

再次,住宅项目要配给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类设施还要独立供地。对于空间逼仄的北上广等大城市来说,住宅项目对政府和开发企业的压力较大。而“类住宅”项目不仅不需要配建公共设施,还享受住宅溢价。

最后,近年来一线城市人口涌入,住宅需求旺盛。房价“上台阶”,限购政策强化后,不限购和价格较低的“类住宅”就应运而生。2016年,北京和上海类住宅销售均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9770元和25700元,仅相当于同期商品住房均价的72%和56%。由此,“类住宅”火爆就不难理解。

尽管“类住宅”客观上有生存空间,也补充了住宅需求,但其最大的问题是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城市分区规划,造成城市生活和生产功能混杂,人为降低用地效率,并导致“城市病”更加突出。目前,“类住宅”主要集中的城市外围,本来基本规划为商业办公的区域,却集中了大量居住人口,加重了配套压力。区域内小商小贩、私立学校医院散点式无序分布,从外围到中心区的各条道路和轨交、换乘站点拥挤不堪。另外,“类住宅”泛滥导致京沪等大城市人口和空间“紧约束”政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