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北京楼市新政堵疏结合: 受“3·17”新政影响交易违约不担责责

2017-05-02 09:24:31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王营实习生周圆北京报道

  这体现了较为务实的楼市关怀导向,有助于降低纠纷,同时也防范购房者资金损失的风险。

  郑伟(化名)看到“4·28”政策之后,大大松了一口气。

  3月8日,郑伟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总价1138万元的房屋,但令他意外的是,突如其来的北京新政让他这单交易格局瞬间发生了变化。按照3月17日北京楼市新政,郑伟的购房首付比例需要提升至80%。在卖家不愿解约的情况下,首付款的增加让郑伟一家人陷入了接近两个月的焦虑状态。

  日前,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门明确,因“3·17新政”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明确说明,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其确因调控政策出台导致首付款比例提高、无法支付首付款项,因而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郑伟决定,依据该政策,他将继续向卖家协商解约。

  焦虑的买家卖家

  尽管已经焦虑两个月,郑伟仍然有些庆幸。

  “我一个朋友在3·17新政出台后,她想解约,卖家不同意。然后她低价卖了燕郊房子才能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当时有这个政策,她肯定愿意解约。”

  作为既买又卖,郑伟近两个月过得并不轻松。今年3月份,因家庭第二个孩子的出现,郑伟一家人决定将原来两套面积较小的房子置换成一套大面积的房子。

  3月6日和3月13日,郑伟成功将两套房源出售,并分别与买家签订了合同。两套房源共售价约为700万元。与此同时,郑伟一家人也看上了望京一套140多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并于3月8日当天和房东签订了合同,成交总价为1138万元。

  3·17新政之前,由于对贷款的界定为认房不认贷。因此,郑伟卖掉两套房屋之后仍可算做首套房贷款。所以,郑伟这700万首付款购置新的房屋绰绰有余。但按照3·17新政,银行对房贷的界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因此,郑伟的首付需要提升至80%。也就是说,首付款需要增加约210万,首付款共计约为910万。因卖家不肯解约,郑伟一家人决定四处借款210万补上缺口。

关键词:北京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