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外资股东齐投反对票 安利股份修订“防狼”章程被否

2017-04-28 09:53:04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童璐

尽管获得了合肥国资的支持,但来自第三、第四大股东的联合反对却击碎了安利股份(300218)及大股东安利投资靠修订公司章程、添加反收购条款等加强对上市公司控制的梦想。

安利股份4月26日晚间的股东大会决议显示,公司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反对票数为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其他13个项议案均获股东大会放行。

结合表决和持股情况看,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支持修订公司章程,两大外资股东则对此投出反对票。后续股东间的增减持与“合纵连横”,使得这家股权分散的合成革龙头企业未来之路扑朔迷离。

外资方远程投反对票

4月26日上午,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来到了安利股份的股东大会现场,发现3位外资方董事均未参加现场会议,也未授权或委托现场投票表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工投派代表出席。

安利股份董事长姚和平称,是否出席现场会议是股东自己的选择权,公司不了解外资方的投票意向,也不确定他们是否会参与表决。一切要等下午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见分晓。

从股东大会总表决结果来看,第三大股东劲达企业(台资)、第四大股东香港敏丰远程参与了表决,并双双就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出了反对票。

安利股份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是针对“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收购或一致行动等方式意图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恶意收购”行为,在股东大会召开和表决、董事会改选等13个方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要求授予董事长“特别处置权”。

也就是说,如果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成功,对安利投资最为有利。从董事会层面看,目前安利股份非独立董事共设8个席位,安利投资占4席,姚和平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义峰、杨滁光、王义峰为公司副总经理,四人结成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安利投资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工投占1席;香港敏丰占2席;劲达企业占1席。

此前3月24日,在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表决时,外资董事周思敏、霍绍汾、陈炯文就在董事会上投弃权票,理由是“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