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以其便捷受到追捧,在不少城市蹿红。然而,破坏或霸占单车、乱停乱放等负面现象,也饱受诟病,给城市治理出了一道新题。山东济南尝试用制度化解难题,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回应群众需求,摸索出一条治理路径。目前,济南共享单车平均比一线城市使用率高70%左右,投诉率则比全国其他城市低60%左右(4月25日《人民日报》)。
在公共管理上,经常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怪圈。共享单车也不例外,自其出现以来,可谓“誉也满身,谤也满身”,在喜欢者眼中是一块宝,在厌恶者眼中则是一丛惹是生非的野草。
“济南经验”最了不起的,是在政、企、市民之间找到了最大公约数。其中的关键则在政府,表现为政府部门如何认识共享单车、如何对待共享单车。真正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共享单车就会“德不孤,必有邻”,就会取得很好的发展。
学术上存在一种说法,认为在市场失灵和政府治理失灵的地方,往往需要引入第三方治理。这些年来我们看到,在传统市场失灵和政府治理失灵的地方,现在市场力量往往通过共享经济的方式,努力开辟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服务。比如,共享单车的出现,有效填补了过去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空白,让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进入可治理的更佳状态。
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蹿红,显示出老百姓的巨大需求,也补上了传统公共自行车的短板,对于共享单车,“济南的态度一直是鼓励和支持”。可以看到,济南是把共享单车作为公共服务的补充来看待的。事实正是如此,当我们想破解城市病时,必须“以百姓之心为心”,努力延伸公共服务。以传统眼光来看,这本来是政府的事,由于各种原因,政府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好,现在出现了市场力量,这是政府之友,而非政府之“敌”。
对于市场力量,应该给予理解和信任,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但也要看到,市场力量也存在野蛮生长的一面。市场力量并不必然具有免疫功能,与城市治理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因此,相信市场力量并不是放任市场力量,特别是在公共领域,要看到“市场”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共享单车也是这样,无论资方抛出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掩饰其谋利之心。这时,就需要政府部门适当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