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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严罚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 禁掺杂居住功能(2)

2017-04-21 14:18:0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用“恰恰相反”四个字回应了这种观点:“产业项目承载着产业发展的需要,会严格购买主体资格的审核。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首先是要审核他有没有这方面的资质或能力。比如科研项目,你是否是科研公司,是否有科研的团队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将产业项目规划用途变为居住,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将严格查处项目建设单位。这次文件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惩戒的意图。

对情形较轻的,将告知项目建设单位纠正违规情形;情形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违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项目建设单位的土地,进而可取消项目建设单位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将不准项目建设单位在本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不能申请任何其他用地。

同时,税务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将进行稽查、检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违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会将项目建设单位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系统。

记者了解到,除了文件中提及的中介销售将被处理之外,本市还将同时查处为违规项目进行设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