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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严罚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 禁掺杂居住功能

2017-04-21 14:18:0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产业项目禁止掺杂居住功能

——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

除了严控“商改住”之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6类项目违法改住的行为也被叫停。本周三,市规划国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昨日,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这位负责人表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有产业支撑,产业用地应该用于发展产业,禁止掺杂居住功能,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保持职住平衡,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严厉处罚。

延续用地政策

新增3类禁止改居住项目

其实,从2010年5月开始,市住建委等4部门就发布文件,规定酒店类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同年,原市国土资源局等5部门发文,要求研发工业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或销售。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对遏制项目建设单位新建酒店、研发、工业等产业项目擅自改变用途、分割销售的情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本次联合发布的通知延续了上述政策,并增加了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严格禁止6类产业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文中还要求,新建项目需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

他表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产业项目建筑使用功能进行核查,严查违规改变为居住用途的情形。

严管“进出”通道

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产业项目与区域发展息息相关,没有稳定持续的产业项目也无法支持区域发展;产业项目并不是有资金就可以做好的,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应有相应的能力运作、经营产业项目。”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对于不能运作、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形,产业项目应当退出,土地资源应该被重新盘活利用。

此前在“3·26”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中,对于在建在售的商办类项目明确规定不可以卖给个人。而产业项目的销售对象却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个人。这是否意味着产业项目的销售政策要比商办类项目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