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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爆虚假理财产品案 称将依法承担责任(4)

2017-04-19 09:15:3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银行频现理财产品“飞单”,银监会近期发文重拳整治。

国内首个引起广泛关注的“飞单”事件是在2011年。2011年11月起,投资者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购买了四期“理财产品”。四期产品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2012年11月,投资者得知项目管理方通商国银已人去楼空,老板也被刑事拘留,该“理财产品”无法如期兑付。2013年1月,购买“中鼎”产品的客户与担保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本金全部收回,但未获得利息。私售产品的华夏银行员工濮婷婷被移交检察院处理。

此后,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多次因销售“飞单”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2014年6月,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两个客户经理销售“飞单”,替外来项目非法集资近亿元。2015年,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因违规代销一单5亿元理财产品被免职;2015年7月,广发银行被曝“飞单”,资金损失达767万元。

2016年,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个别员工代销私募理财案发,涉资逾4000万元。今年2月8日,天津银监局披露15篇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因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处罚。其中,上述两支行被罚款,另有13人受到处罚。(金彧 侯润芳 左燕燕)